最新試題
北宋王安石明確反對復(fù)仇。
宋太宗趙光義、金世宗等對刑訊進行了批判。
王充等從反面論證了同罪同罰的道理。
無論“德禮”或“政刑”的(),統(tǒng)治者目的都是“存天理,滅人俗”。
清代袁枚對親屬容隱之說進行了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