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修筑導墻;B—清除槽底淤泥和殘渣;C—拔出接頭管。
某承包商通過競標取得某標段市政工程的總承包任務,考慮到自身特點及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擬將一部分工程分包給另外承包商施工,并與分包商簽訂了分包合同,明確了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了以下事情: 1)由于種種原因,施工許可證在分包商進場95天后才拿到,但是分包商的工程已完成了分包合同的40%; 2)由于地質變化的原因,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施工企業(yè)停工,待補充勘察后復工,分包商因此停工75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0萬元; 3)在施工臨近竣工時,質檢單位發(fā)現(xiàn)一位分包商的資質造假,要求其撤場,但該分包商的任務已完成90%,總包單位只支付其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60%; 4)竣工驗收階段,其中一位分包商的工程經檢驗需返工維修,造成經濟損失400萬元,工期拖延35天。由于總工期遲于約定的工期15天,總承包單位按照施工總合同的約定被扣除履約保證金300萬元。 問題: (1)如果你是承包商,試分析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含哪些? (2)事例1)施工許可證滯后辦理有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2)事例2)中的損失,分包單位可以索賠嗎?如果可以,請寫出索賠程序。 (4)事例3)中分包商工程款該如何處理? (5)總承包單位的損失該如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