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和低于最低投標限價的,均按廢標處理。
(4)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30天。
在項目投標及評標過程中發(fā)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投標人A在對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復核時發(fā)現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某分項工程的特征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
事件2:投標人B采用不平衡報價的策略,對前期工程和工程量可能減少的工程適度提高了報價;對暫估價材料采用了與招標控制價中相同材料的單價計入了綜合單價。
事件3:投標人C結合自身情況,并根據過去類似工程投標經驗數據,認為該工程投高標的中標概率為0.3,投低標的中標概率為0.6;投高標中標后,經營效果可分為好、中、差三種可能,其概率分別為0.3、0.6、0.1,對應的損益值分別為500萬元、400萬元、250萬元;投低標中標后,經營效果同樣可分為好、中、差三種可能,其概率分別為0.2、0.6、0.2,對應的損益值分別為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編制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投標的相關費用為3萬元。經過評估,投標人C最終選擇了投低標。
事件4:評標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普遍認為招標人規(guī)定的評標時間不夠。
事件1中,投標人應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報價,結算時按實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