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一企業(yè)辦稅人員張英前往某區(qū)辦稅服務廳申請辦理減免稅相關手續(xù),徑直來到綜合服務窗口,窗口工作人員甲告訴張英應在申報征收窗口辦理。張應來到申報征收窗口,將有關資料遞交給工作人員乙后,問道:“什么時間能辦理完畢?”,乙答:“我們將盡快給你辦理,過幾天你再來問問吧”。張英怏怏而去。 試問:申報征收窗口和綜合服務窗口的工作事項有哪些?窗口工作人員是否有不當之處?
某納稅人2010年6月份應納稅款100萬元,企業(yè)“應付工資”貸方提取金額120萬元,應繳社會保險費30萬元,“應付賬款”余額280萬元,貨幣資金余額260萬元。問: (1)企業(yè)于2010年6月30日申請延期繳納,并提交了有關資料,試問該企業(yè)是否符合申請延期繳納的條件? (2)假定2010年7月19日稅務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且企業(yè)于2010年7月19日當天繳納此項稅款。該企業(yè)是否需要繳納滯納金?繳納多少?(假定每月例證期為1日至15日)
2012年,某上市公司經(jīng)理,月薪40000元,2012年2月份取得2011年度獎金200000元,當月出差廈門10天差旅費津貼10000元,此外該經(jīng)理在另一合資企業(yè)兼任副董事長月薪工資30000元(未扣稅),當月公司派發(fā)紅股100000股(假設面值為1元)。 請計算該經(jīng)理2月份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某高級工程師2011年11月份取得如下收入 (1)本月工資收入3600元、第三季度獎金收入4500元。 (2)在國外某雜志上發(fā)表論文一篇,取得稿酬4000元人民幣,已在境外繳納個人所得稅200元。 (3)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分紅6000元。 請計算該工程師2011年11月上述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