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26800m2,地下二層,地上七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建設工程管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建設單位分別與中標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和監(jiān)理合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經項目監(jiān)理機構審核和建設單位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深基坑工程分包給了具有相應資質的某分包單位,深基坑工程開工后,分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了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該單位技術部門組織審核、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項目監(jiān)理機構審批。
事件二:室內衛(wèi)生間樓板二次埋置套管施工過程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與模板網技術等級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完畢后,從下午5:00開始進行蓄水檢驗,次日上午8:30,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項目監(jiān)理機構進行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做法提出異議,不予驗收。
事件三:在監(jiān)理工程師要求的時間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了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進度計劃雙代號時標網絡圖(如下圖所示),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按次組織施工。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進度計劃網絡圖(時間單位:周)
事件四:在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建設單位設計變更導致工作C的實際施工時間為35天,施工總承包單位以設計變更影響進度為由,向項目監(jiān)理機構提出工期索賠21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