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是2006年北京、上海和天津按收入法計算的地區(qū)生產總值(按當年價格計算)數據。
描述上述數據所用的統(tǒng)計方法有哪些?簡要說明這些方法的用途。
為研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與人均消費水平之間的關系,在全國范圍內隨機抽取7個地區(qū),得到2008年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單位:元)和人均消費水平(單位:元)的統(tǒng)計數據,設人均GDP作自變量(x),人均消費水平作因變量(y),經初步計算,用最小二乘法得到下面的回歸結果(α=0.05):
(1)寫出人均GDP與人均消費水平的線性回歸方程,并解釋回歸系數的實際意義。
(2)計算判定系數R2,并說明它的實際意義。
(3)計算估計標準誤差se,并說明它的實際意義。
(4)計算相關系數,說明人均GDP與人均消費水平之間的關系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