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17歲的阮俊曾是馳騁街頭的一名飆車族,對摩托車的酷愛和對飆車的迷戀,令他難擋誘惑。一年前,他把手伸向了別人的車,結果,在作案時因形跡可疑,被公安人員人贓俱獲。
案件移送到了盧灣區(qū)檢察院未檢科,承辦檢察官發(fā)現,小阮是個職校輟學生,閑散在家時,就有違法行為,這次的盜竊金額也可以追究法律責任,要對他進行訴前考察有一定的風險。但是,小阮犯罪對其父母的打擊之大讓檢察官深為同情,其父親為了有更多時間教育和陪伴兒子,干脆辭去了收入頗豐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小阮的一句話,讓檢察官對幫教這名少年有了信心:“在公安局的兩天終身難忘,請你們看我的行動!”有本人的決心和父母的配合,這個孩子應該有希望,鑒于小阮的情況符合有關條件,未檢科最終決定對其實行訴前考察。
檢察官與社工一起向小阮伸出了關愛之手,與他促膝談心,安排他參加公益勞動、列席入團儀式。漸漸地,小阮就像變了一個人,在寫給檢察官的信中說“看著團員們宣讀入團誓言,感覺自己很丟人。我悄悄許下一個心愿,希望不久的將來,我也驕傲地站在上面……”
不久,小阮在一家外資企業(yè)找到了工作。他鉆研業(yè)務,勤學外語,出色的表現加上朝氣蓬勃的形象,令他成了企業(yè)的服務明星,單位還準備送他出國培訓呢。去年8月,檢察院向圓滿結束3個月考察期的阮俊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激動的阮俊說“如果當初被起訴,我就沒有今天”。
如今,阮俊依然酷愛摩托,他已經擁有了用自己工資購買的摩托車并考出了駕照,他說,“騎自己的車,心里特別踏實!”簡要分析以上材料中社會工作者和檢察官針對阮俊采用的什么矯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