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率,甲公司2008年度進(jìn)行了以下投資:
(1)1月1日,購入乙公司于當(dāng)日發(fā)行且可上市交易的債券100萬張,支付價款9 500萬元,另支付手續(xù)費90.12萬元。該債券期限為5年,每張面值為100元,票面年利率為6%,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當(dāng)年度利息。甲公司有充裕的現(xiàn)金,管理層擬持有該債券至到期。
(2)4月10日是,購買丙公司首次發(fā)行的股票100萬股,共支付價款800萬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后,對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丙公司股票的限售期為1年,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時沒有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dāng)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也沒有隨時出售丙公司股票的計劃。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12元。
(3)5月15日是,從二級市場購入丁公司股票200萬股,共支付價款920萬元,取得丁公司股票時,丁公司已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每10股派發(fā)現(xiàn)金股利0.6元。甲公司取得丁公司股票后,對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甲公司管理層擬隨時出售丁公司股票。12月31日,丁公司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4.2元。
A.借: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800;貸:銀行存款 800
B.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800;貸:銀行存款 800
C.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800;貸:銀行存款 800
D.借:長期股權(quán)投資 800;貸:銀行存款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