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某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宣告后,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該判決定性錯誤,李某犯了搶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抗訴書,提出抗訴。被告人李某未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某縣人民法院再審判決李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縣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訴?理由是什么?
答案:
對縣人民法院再審判決,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訴?!缎淌略V訟法》第192條規(guī)定,原審人民法院對于發(fā)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