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學黃老師2017年的收入情況如下: (1)每月工資收入為5000元; (2)向某家公司轉讓專有技術一項,取得特許權使用費6000元; (3)為某家企業(yè)進行產品設計,取得報酬5000元: (4)在某學校舉辦講座,取得收入2000元; (5)因汽車失竊,獲得保險公司賠償8萬元; (6)因科研項目獲得省政府頒發(fā)的科技獎金2000元。
A.2540 B.2780 C.3060 D.5900
A.黃老師轉讓專有技術,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屬于免稅項目,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B.黃老師為某家企業(yè)進行產品設計,獲得的勞務報酬應納個人所得稅800元 C.黃老師因汽車失竊獲得的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D.黃老師舉辦講座收入應納個稅240元
A.330 B.390 C.540 D.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