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yè)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終身壽險,保額為100萬元,保費每年交一次,交費期為10年。該合同對逾期未交保費沒有約定。同時,甲還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傷害保險,保費躉交,保額為500萬元。兩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為受益人。請根據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A.2010年10月31日 B.2010年11月29日 C.2010年12月1日 D.2010年12月21日
A.600 B.500 C.100 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