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月,甲公司因生產(chǎn)需要,決定用自營方式建造一間材料倉庫。相關資料如下: (1)2014年1月5日,購入工程用專項物資2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4萬元,該批專項物資已驗收入庫,款項用銀行存款付訖。 (2)領用上述專項物資,用于建造倉庫。 (3)領用本單位生產(chǎn)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設,該批水泥成本為2萬元,稅務部門核定的計稅價格為3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 (4)領用本單位外購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設,原材料實際成本為1萬元,應負擔的增值稅額為0.17萬元。 (5)2014年1月至3月,應付工程人員工資6.08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其他費用0.92萬元。 (6)2014年3月31日,該倉庫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預計可使用20年,預計凈殘值為2萬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7)2018年12月31日,該倉庫突遭火災焚毀,殘料估計價值5萬元,驗收入庫,用銀行存款支付清理費用2萬元。經(jīng)保險公司核定的應賠償損失7萬元,尚未收到賠款。甲公司確認了該倉庫的毀損損失。
2014年度該倉庫應計提的折舊額為()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