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將土地使用權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單位個人的行為,包括、交換和贈予。
臨時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除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外,其他可以協(xié)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