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長樂市拉丁酒吧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市鄭和路178號,鄭和小區(qū)一期居民住宅樓(6層)1號樓和2號樓之間的連接體(2層)的首層,層高5.30m,建筑面積229m2,場所內局部設置夾層,夾層面積84m2。該酒吧所在建筑為框架結構,共2層,原設計為車庫及辦公用房,地上一層出租作為酒吧經營使用。該酒吧裝修改造時將窗戶進行封閉,設置環(huán)形閣樓,首層通往閣樓的樓梯坡度較陡,在走道上無序擺放桌椅,疏散出口設置屏風,遮擋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門未向外開啟。在頂棚和四周墻體大量敷設聚氨酯泡沫作為吸音材料。該酒吧為獨立防火分區(qū),其東面、西面各有一個出口,場所內設有室內消火栓和配置了手提式滅火器,未設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該酒吧于2008年5月份開業(yè)經營,其內裝修工程經消防審核,但未經消防驗收。
2009年1月31日晚,酒吧內顧客為慶祝生日于23時55分左右開始燃放煙花。23時56分11秒,煙花剛燃放完畢,有顧客發(fā)現酒吧頂棚有火花蔓延,隨后拔打“119”報警。23時57分42秒,當地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立即調度當地消防大隊一中隊5輛消防車、25名官兵趕赴現場救援。消防官兵于2月1日0時4分到達現場,經現場詢問和火情偵察,發(fā)現酒吧一層中部有明火,內部煙霧濃、能見度低,且有眾多人員被困。火場指揮員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立即成立3個搜救小組、1個滅火小組和警戒保障小組實施滅火救援,并打開酒吧前后門進行排煙。0時20分,將火災撲滅,共救出22名被困人員。
火災共造成15人中毒死亡、22人受傷,燒毀電視機、音像燈光設備等物資,火災直接財產損失109702元。
根據以上情景,回答下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