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案例分析題】甲2003年在部隊服役時因公負傷,被診斷為慢性骨髓炎,后經部隊評定為三等甲級殘疾。2005年,甲從部隊復員時領取了《革命傷殘軍人證》。2006年9月,甲到個體戶乙開辦的采石場工作,雙方僅口頭約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機時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隨即被送往醫(yī)院救治。經醫(yī)院診斷,甲摔倒系舊傷慢性骨髓炎復發(fā)所致,需停工靜養(yǎng)3個月。甲在醫(yī)院住院治療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間的醫(yī)療費用和護理費用。后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另查明:乙從未繳納過工傷保險費,其采石場的所有人員都未參加工傷保險。采石場工人月平均工資為1000元,當地200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500元,當地2008年度城鎮(zhèn)居民平均消費支出為500元。如果甲被認定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計算方法,其可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總額為()元。
A.1500
B.2400
C.2700
D.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