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案例分析題】A股份有限公司將生產應稅消費品甲產品所用原材料委托B企業(yè)加工。2013年11月10日A企業(yè)發(fā)出材料實際成本為51950元,應付加工費為7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A企業(yè)收回后將進行加工應稅消費品甲產品;11月25日收同加工物資并驗收入庫,另支付收回原材料運輸費150元,加工費及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均未結算;11月28日將所加工收回的物資投入生產甲產品,此外生產甲產品過程中發(fā)生工資費用20000元,福利費用2800元,分配制造費用18100元;11月30日甲產品全部完工驗收入庫。12月5日銷售甲產品一批,售價200000元(不含增值稅),甲產品消費稅稅率也為10%。貨款尚未收到。A股份有限公司、B企業(yè)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2013年B公司受托加工原材料,交納的消費稅金額為()元。

A.1190
B.5195
C.6550
D.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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