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當原定進度計劃與實際進度或承包商的義務不相符時,承包商還應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
B.雇主在收到進度計劃后28天內(nèi)向承包商發(fā)出通知,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分,承包商應按照該進度計劃,并遵守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進行工作。雇主人員有權依照該進度計劃安排他們的活動
C.支持報告的內(nèi)容應包括:承包商在工程各主要階段的實施中擬采用的方法的一般描述;各主要階段配備的各級承包商人員和各類型承包商設備的大概數(shù)量
D.承包商應及時將未來可能對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影響或延誤的事件或情況知雇主
E.雇主通知承包商指出進度計劃(在指出的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與實際進度或承包商提出的意向不一致時,承包商應遵照以上內(nèi)容要求向雇主提交一份修訂進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