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12年4月1日,良美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美公司)與A公司簽訂一項總金額為10000萬元的固定造價合同,承建一條高速公路,工程于2012年4月1日開工,預計2014年3月31日完工。該公司采用累計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最初預計總成本為8000萬元。良美公司有關資料如下。(1)2012年良美公司實際發(fā)生施工成本為3000萬元(均為原材料、職工薪酬,各占50%,下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fā)生成本5000萬元;2012年年末與A公司已結算工程價款3800萬元,實際收到A公司工程款項3500萬元。(2)2013年1月1日良美公司與B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委托B公司承建該高速公路上的一座橋梁。合同總金額為1000萬元,規(guī)定期限為1.25年,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至2013年12月31日B公司已完成工程進度的60%,2013年12月31日良美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工程款。良美公司發(fā)生成本為3200萬元。此外2013年因價格因素將預計總成本調整為8500萬元,估計完成合同尚需發(fā)生成本1700萬元。與A公司結算工程價款4500萬元,實際收到A公司工程款項4200萬元。(3)2014年3月31日B公司承建橋梁建造任務全部完成。經(jīng)驗收合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向B公司支付尾款。因客戶要求變更合同并同意支付變更收入300萬元。良美公司發(fā)生成本為1400萬元。與A公司結算工程價款2000萬元,其余工程款尚未收到。要求:(1)計算2012年良美公司應該確認的收入、成本和毛利;(2)說明良美公司2012年年末工程施工與工程結算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應如何列示;(3)計算2013年良美公司應該確認的收入、成本和毛利;(4)計算2014年良美公司應該確認的收入、成本和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