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二學生王超,學習成績不好,守紀情況也差,一天在教學樓內(nèi)玩球,故意將一個價值三百元的吊燈打壞,學校在查明事實經(jīng)過后,依據(jù)學校有關(guān)“損壞公務(wù)要賠償和罰款”的規(guī)章制度,對王超作出三點處理決定:一是給予警告處分;二是照價賠償?shù)鯚?;三是罰款三百元。 對此做法。你認為是否妥當?為什么?
某市第二十中學有一批復習資料投放閱覽室讓學生查閱.可是第一天就少了6本。有的人主張嚴肅查處,可是校長卻不然,他寫了幾句話貼出去:"作為校長的首要責任是,要使全校師生明白,二十中人的人格是無價的,然而朋友。你信嗎?投放的書少了6本。”第二天有人送回了一本,校長又公開寫道:“你送回的不僅是一本書,你送回了人格,送回了二十中良好的校風。"第三天。其他5本也都送回了。 (1)根據(jù)案情說明這位校長的做法? (2)談?wù)勀愕恼J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