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手持武術兵器進行練習的套路運動。器械又可分為長器械、短器械、雙器械、軟器械。
唐代長安二年(公元702年)開始實行的一種科舉制度,是用考試的辦法來選拔武勇人才,對武術的發(fā)展起過極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