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2007年1月1日,甲六歲的兒子落水,甲不會游泳,向乙求救,乙要求支付1萬元報酬,雙方訂立合同,并草簽合同書,并約定,發(fā)生爭議通過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后乙將甲的兒子救上岸。后因甲無力支付該款,于1月5日通知乙,撤銷該合同,乙不同意;后甲經(jīng)思考感覺不妥,又于1月20日,向法院申請將合同變更為2000元,1月30日法院以該行為違反道德為由,撤銷該合同。1月5日甲通知乙,撤銷該合同是否合法?

答案: 不合法,撤消應經(jīng)仲裁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