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甲公司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采購人乙委托,于2010年7月8日(星期四)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一宗6000萬元的貨物,中標金額為5600萬元,并確定丙公司為中標供應商。請回答以下問題:8月6日(星期五),甲公司收到財政部門發(fā)送的投訴書副本。根據有關規(guī)定,甲公司以書面形式向財政部門作出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據的最后期限是哪一天?如果甲公司不提交相關證據,其后果是什么?
答案:
甲公司應當在收到投訴書副本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財政部門作出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提交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