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作為交易的標的物的物。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代理行為。
又稱技術培訓服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為另一方方式人所指定的人員進行特定技術培訓和訓練的合同。
又稱為基礎意思和法律行為意思,是指明法律行為具體內(nèi)容的意思要素,他是意思表示據(jù)以成立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