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般納稅人(非房企)銷售其2016年8月購置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B.一般納稅人(非房企)銷售其自建于2015年年底的不動產(chǎn),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chǎn)建造成本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納稅額
C.一般納稅人(非房企)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chǎn),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chǎn)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chǎn)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納稅額
D.一般納稅人(非房企)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chǎn),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yīng)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