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成交結果; B.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2個工作日內,在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成交結果; C.公告的內容應當包括詢價小組成員名單。 D.由于邀請的供應商中包括了該事業(yè)單位和評審專家推薦的供應商,公告的內容應當包括該事業(yè)單位的書面推薦意見,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不需要公告。
A.談判小組應當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與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供應商進行談判;未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可以對響應文件進行修改,達到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的要求后,與談判小組進行談判。 B.對談判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談判小組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談判文件的供應商,不足3個工作日的,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 C.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與采購需求中的服務要求不符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D.為節(jié)省采購時間和費用,談判小組成員可分別與單一供應商進行談判;
A.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確定擬邀請的供應商的,可以由采購人以選擇式方式確定供應商。 B.確定擬邀請的談判供應商的方式包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通過發(fā)布公告、從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 C.某競爭性談判采購,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書面推薦的供應商各為2家,不符合《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D.財政部門不得對供應商在采購開始前申請加入供應商庫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利用供應商庫進行地區(qū)和行業(yè)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