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A公司以CIF漢堡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證付款。貨物裝運后,A公司憑已裝船清潔提單和已投保一切險及戰(zhàn)爭險的保險單,向銀行收妥貨款,貨到目的港后經(jīng)進口商復(fù)驗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
(1)該批貨物共有10個批號,抽查20箱,發(fā)現(xiàn)其中2個批號涉及200箱食品細菌含量超過進口國標準;
(2)進口商只實收995箱,短少5箱;
(3)有10箱貨物外表狀況良好,但箱內(nèi)貨物共短少60千克。
有一份FOB個同,貨物在裝郵后,賣方向買方發(fā)出裝感通知,買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了“倉至倉條款一切險”(All Risk with 由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但貨物在從賣方倉師運往碼頭的途中,被暴風雨淋濕了10%的貨物。事后賣方以保險單含有倉至倉條款為由,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此項損失,但遭到保險公司拒絕。后來賣方又請求買方以投保人名義憑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也遭到保險公司拒絕。
試問在上述情況下,保險公司能否拒賠?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