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要約失效
B.要約生效
C.要約撤回
D.要約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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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訂約
B.成立
C.合意
D.協(xié)商
A.補償性
B.懲罰性
C.補償性和懲罰性
D.視具體情況而定
A.原設計單位
B.發(fā)包人
C.工程師
D.原審批單位
A、主體
B、客體
C、內容
D、對象
A.總價合同
B.單價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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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試題
設置缺陷責任期的目的是為了考驗工程在動態(tài)運行條件下是否達到了合同中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無效合同是從其確認時起失去法律效力。
《招投標法》規(guī)定,哪些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招投標?
工程師對質量的任何檢查、認可、并不可能解除承包商對工程質量負責的義務。
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后28天內,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技術資料2份,并向承包人進行技術交底。
監(jiān)理招標的評標過程中,應主要關注于投標單位報價的高低和報價取費項目的合理性。
在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業(yè)主是權利主體,承包商是義務主體。
某高速公路項目,承包商為了避免今后可能支付延誤賠償金的風險。要求將路基的完工時間延長6個星期,承包商的理由如下:(1)特別嚴重的降雨;(2)現(xiàn)場勞務不足;(3)業(yè)主在原工地現(xiàn)場之外的另一地方追加了一項額外工作;(4)無法遇見的惡劣土質條件。使路基施工難度加大;(5)施工場地使用權提供延誤;(6)工程款不到位。問題:1)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以上哪些原因引起的延誤是非承包商承擔風險的延誤,可批準延長工期。2)哪些是業(yè)主的責任,監(jiān)理工程師該如何處理?
屬于業(yè)主責任導致了部分工作內容的施工延誤,而該項工作并不位于工程師批準承包商施工進度計劃的關鍵線路上,則一定不批準承包商順延合同工期。
業(yè)主有權將部分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工作內容發(fā)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