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應()。 ①在相應的通航分道內順著該分道的交通總流向行駛; ②盡可能讓開通航分隔線或分隔帶; ③通常在通航分道的端部駛進或駛出,但從分道的任何一側駛進或駛出時,應與分道的交通總流向形成盡可能小的角度
A.①② B.①②③ C.②③ D.①③
在使用船舶定線制時,應注意的事項有()。 ①除特殊情況外,船舶均應當按指定的航路、規(guī)定的航行方法駕駛船舶; ②在IMO采納的分道通航制水域或其附近航行時,應當嚴格遵守《規(guī)則》第十條的規(guī)定; ③船舶在地方主管當局制定的定線制或其附近航行時,應當嚴格遵守地方規(guī)則的規(guī)定; ④航道完全分隔是不可能的,在船舶匯聚處應特別謹慎地駕駛; ⑤船舶在雙向航路上應盡可能靠右行駛; ⑥當船舶不利用警戒區(qū)或進出附近港口時,應當盡可能遠離該區(qū)域
A.①②③④⑤⑥ B.①②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⑤⑥
為了實現(xiàn)船舶定線制的目的,通常采用()方法之一或其中幾種方法的組合來分隔航道。 ①使用分隔帶分隔相反的交通流或使用分隔線分隔相反的交通流; ②使用天然障礙物及地理上顯著物標分隔通航航道; ③采用沿岸通航帶分隔過境通航和區(qū)間通航; ④在相鄰分道通航制匯聚點附近采用扇形分隔; ⑤在分道通航制交會的會聚點或航路連接處的航道分隔方法
A.①②③⑤ B.①②④⑤ C.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