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中遠船務欲造一艘浮船塢,該浮船塢塢底部分在旅順濱海船廠建造,該塢底部分共有12個獨立分段,這12個分段都為半成品,高度4.8米,船底、端壁及上甲板密封但無側壁(舷側開敞)。現(xiàn)12個分段已造好并經駐廠驗船師檢驗合格準于出廠,這12個分段欲分別由拖輪拖帶自旅順濱海船廠至大連中遠船務。濱海船廠在單個分段兩側加3米高鋼板護板(經計算該分段吃水1米),護板焊縫經檢驗合格;拖帶穩(wěn)性經計算合格;其余拖帶設備、信號設備等經檢驗都滿足要求。
問:是否應該允許其拖航?為什么?若不允許,應該怎樣做?
不滿足。該逃生孔尺寸應為450MM*350MM。
不合格。
錨鏈艙應安裝一個在錨鏈艙外部可操作的安全可靠的棄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