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后7天內核對完畢。 B.發(fā)包人應在批準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的14天內,向承包人按不低于計量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計量工程價款的90%支付工程進度款。 C.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工程量報告后14天內核對已完工程量。 D.發(fā)包人應在計量工程量前48小時通知承包商按時參加核實。
A.160 B.240 C.320 D.400
A.工程預付款一般按合同金額的10%~30%計取。 B.工程預付款可在約定開工日期前10天預付。 C.工程預付款只能采用等率或等額扣款方式分期抵扣。 D.工程預付款可以從完成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數(shù)額時起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