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作家應出版社要求寫了一本紀實文學,約定第一次按照書出版后的定價和發(fā)行冊數(shù)支付稿酬,再版另行支付稿酬。書出版后,出版社支付該作家2萬元稿酬。后該書脫銷,出版社再版一次,支付作家1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