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某商場新進一種CD機,價格定為2598元。柜臺組長在制作價簽時,誤將2598元寫為598元。趙某在瀏覽該柜臺時發(fā)現(xiàn)該CD機物美價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購買了兩臺CD機。一周后,商店盤點時,發(fā)現(xiàn)少了4000元,經查是柜臺組長標錯價簽所致。由于趙某用信用卡結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趙某少付了CD機貨款,找到趙某,提出或補交4000元或退回CD機,商店退還1196元。趙某認為彼此的買賣關系已經成立并交易完畢,商店不能反悔,拒絕商店的要求。商店無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趙某返還4000元或CD機。應如何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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