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W是美國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間,因其駕駛的轎車被美國石油公司雇員Z駕駛的卡車撞翻,W身受重傷。之后,W在美國石油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領取地紐約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美國石油公司做出侵權賠償。初審法院根據(jù)“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沖突規(guī)范,確定本案應適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當事人提供并證明有關沙特阿拉伯法律,結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訴訟請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證明支持其答辯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jù)不足為有駁回訴訟。原告不服,提起上訴。什么是外國法的確定?外國法的確定一般有幾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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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項選擇題以下屬于結果選擇說的主要觀點的選項包括()。

A.法院審理案件時,不應通過研究管轄權來選擇適用于案件的法律
B.法院只適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適用外國法
C.為實現(xiàn)公正目標,法院對可能適用的法律體系的內容不能視而不見
D.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沖突,根據(jù)是否存在利益,可分為真實沖突和虛假沖突

2.多項選擇題國際私法在其發(fā)展歷史上,曾有以下學說()。

A.法則區(qū)別說
B.國際禮讓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既得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