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公民戴某之子戴武因參與實施共同搶劫犯罪,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了強制措施。2003年1月19日,公安機關(guān)將戴武搶劫一案移送當(dāng)?shù)貦z察院審查起訴。戴某早就想為其子聘請辯護(hù)人為其辯護(hù),但其妻弟宋某提出:“現(xiàn)在又沒有開庭,請律師時間尚早,只能到法庭開庭時才能請。”帶著這些疑惑,戴某夫婦來到某律師事務(wù)所。

假若你是接待他們的律師,
(1)戴某妻弟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2)在此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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