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立法論主張的立法原則有: 1)順天道。 2)因民情。 3)隨時變。 4)遵事理。 5)量可能。 6)務(wù)明易。
1、視不仁不義為最嚴(yán)重的犯罪。 2、重德輕刑。 3、恤刑慎殺。
最新試題
王充等從反面論證了同罪同罰的道理。
明代的宋濂指出“七出”中“惡疾”與“無子”極不合理。
古代中國從整體上否定“七出”“三不去”的很多。
宋太宗趙光義、金世宗等對刑訊進(jìn)行了批判。
北宋王安石明確反對復(fù)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