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造成獄吏殘害人民 B.造成有法不依 C.使法令繁密 D.壓抑賢才
最新試題
在所有贊同恢復肉刑的人中,以班固和劉頌的觀點較為系統(tǒng)。
丘濬從理論上充分論證了反對株連或主張限制株連。
儒家重血緣、講親情,維護大家庭和孝道,因而主張別籍異財。
在執(zhí)法方面,朱熹提出了“正”、“權”交替使用的辯證理論,即強調了(),一改過去只擇其一的偏頗策略。
“司法時令說”,即“賞以春秋。刑以秋冬”,以此來順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