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子產(chǎn) B.鄧析 C.孔子 D.叔向
A.不制定法律 B.不規(guī)定刑罰種類 C.不需要判例法 D.不公布成文法
A.《法經(jīng)》中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總則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對秦漢舊律有較大改革,如將“具律”改為“刑名”,并將其置于律首 C.《晉律》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并將法典篇章數(shù)定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將疏議分附于律文之后頒行,分為十二篇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