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填明“現金”字樣及代理付款行的銀行匯票及現金銀行本票喪失,失票人可以到代理付款行或出票行申請掛失, B.轉賬匯票/本票可以到出票行或代理付款行申請協助止付。 C.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支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現金匯票/本票掛失由系統(tǒng)控制12天后自動解除)。 D.失票人正式提交人民法院止付通知書后,可辦理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司法止付。
A.簽發(fā)及沖正 B.解付及沖正 C.重打和查詢 D.掛失支付/解掛
A.E16201+E16206 B.E16101+E16103 C.E16206+E16203 D.E16101+E1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