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試題
“最惠國待遇”等同于“國民待遇”。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律基礎是《1994年GATT》第22、23條和《關于爭端解決規(guī)則與程序的諒解》。
中國對外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技術標準、環(huán)境標準、勞工標準。
磋商程序的性質是指通過磋商解決爭端是WTO成員解決貿易爭端的主要辦法和法定的必經程序。它是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員為使問題得到或達成諒解進行國際交涉的一種方式。
反傾銷要符合兩個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