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使其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
是指被購買后不是用于最終消費,而是轉賣或進一步加工的產品和勞務。包括原材料、輔料等
藥品包裝所用的任何材料,包括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印刷包裝材料,但不包括發(fā)運用的外包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