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用前輸注地塞米松10mg B.用前3天,輸注地塞米松10mg C.用前口服地塞米松10mg,共三天 D.用前口服地塞米松16mg,共三天
A.靜脈輸注 B.靜脈滴注 C.肌肉注射 D.腹腔注射
A.臨用前,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靜脈注射或滴注。 B.白血病與淋巴瘤:15~20mg/日,連用7~10日,間隔2~3周后可重復。 C.實體瘤:30~40mg/次,一周2次,連時4~8周。 D.本品也可與其他抗癌藥物聯(lián)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