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案例分析題】楊女士2006年與吳先生結婚,生一子小吳,婚后二人購買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屋居住,2008年吳先生用家庭財產20萬與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占50%的股權。2012年二人起訴離婚,離婚時公司價值200萬,房產價值150萬,其他家庭資產80萬。2013年楊女士帶著7歲的小吳嫁給金先生,二人都是再婚,金先生帶了一個九歲的女兒小金?;楹蠖烁星楹芎茫瑢ψ优暼缂撼?。同年12月一直單身的吳先生因意外去世,吳先生父母均已過世。2014年6月金先生因病去世,二人家庭財產共計300萬。金先生婚前購買的房屋價值200萬。金先生父親在世。楊女士與吳先生離婚后,可分得()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