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試題
根據《鋼坯精整管理規(guī)定》,扒皮后鋼坯表面無嚴重發(fā)藍現象。
待判品經鋼驗判廢回連鑄切割的,鋼驗對此標色后方可轉至切割場地。
鋼包上線溫度不低于500℃。
鑄坯標識應當做到標識清晰,易識別,標識不清的鑄坯嚴禁轉運軋制。
連澆第一爐每流的第一支鑄坯后部分鑄坯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