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法受刑事處罰的人,在上學、就業(yè)時應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 B.依法受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yè)時應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 C.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可以免除前科報告義務 D.審判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應當免除前科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