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某1989年建造的36000DWT散貨船,共有5個貨艙,No.5貨艙雙層底是壓載水艙,它的前后端各有一個透氣管通向主甲板以上,分別位于Fr.43和Fr.69的左右舷邊。透氣管頭殼體為鑄鋼材料,內(nèi)部是浮球式自動關(guān)閉裝置。在一次裝卸貨時,右舷Fr.43處的透氣管頭殼體被抓斗碰撞產(chǎn)生一條約50毫米長的裂縫。當(dāng)時船上沒有備用的透氣管頭,而且在停泊的港口也無法供應(yīng)。請問在這種情況下:①是否允許在永久修理之前的一段時期內(nèi)(例如最多一個月),采取臨時修理措施過渡?②如果允許,哪些是可以接受的臨時修理方法?(至少寫出一個方法)
答案:
①允許臨時修理
②(以下任何一種)
拆除損壞的透氣管頭,用盲法蘭將這個透氣管封閉(該壓載艙共有兩個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