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標桿崗位; (2)通過要素來排列標桿崗位; (3)給每個要素分配貨幣值; (4)排列其余崗位,并確定薪酬。
是20世紀70年代由美國聯(lián)邦政府機構的改進分類制度的專家小組創(chuàng)造的,因此,它是一種給大量的崗位劃分等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