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法是基督教會所制定的對其信徒和神職人員在信仰、倫理和教會制度等方面具有約束力的法律的總稱。
日爾曼法把犯罪和侵權行為混同起來,通稱為違法行為,但二者仍有區(qū)別。
說明農(nóng)奴人身被束縛在土地上,成為土地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