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被審計單位發(fā)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清算,無法持續(xù)經營的情況。
是指因注冊會計師和客戶雙方共同的責任而導致的審計失敗,即對他人過失,受害者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謹慎因而蒙受損失。
是指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