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實行、組織、教唆、幫助等分工時,就是復(fù)雜共同犯罪。
在剛著手實行或者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則是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經(jīng)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實行犯罪進行了策劃或商議的,就是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