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是指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是指反駁控訴、能夠證明犯罪事實不存在,或者是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以及減輕他們刑事責任的證據。